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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17:06:50
 

我喜欢作文(1):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是经过我再三请求妈妈才买下的,所以我十分喜欢它。 我给小狗起了一个名字—欢欢。欢欢它十分调皮、可爱。它的身躯小小的,它那张脸看起来像一张娃娃脸,十分可爱。

它的头上有着两只大耳朵,在它的脸上嵌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它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嘴,有时还伸出嘴里的舌头,舔舔你的脚。 暑假里的一天,我正在做作业,忽然听见我家欢欢的叫声,我走过去一看,只见欢欢他那平时的欢乐不见了,它皱着眉头,小嘴翘得老高,身体还不时地颤抖着。我赶紧抱起它,走进爸爸妈妈的房间,着急地对爸爸说: “爸爸,你看,小狗它在发抖,脸色也不好,怎么办呢?”爸爸满不在乎地说:“没关系,也许它饿了,你喂点食物给它吃吧!”我拿了点食物,放在盘子里,,让它吃,可是,它不仅不吃,还在不住地打哆嗦。我再次抱起它,往我爸爸房间走。我说:“爸爸,我给欢欢吃,可它为什么不要吃呢?”爸爸有点焦急了,说:“或许它生病了,走!我们赶快把它送到医院去。”

说完,我抱起欢欢,和爸爸把它送到宠物医院,经过医生的检查,原来欢欢受了风寒。经过医生们的治疗,小狗欢欢很快恢复了健康,仍旧像以前一样,那么欢乐,那么开心。 我真喜欢欢欢,因为它的调皮捣蛋,给了我们全家欢乐,也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 我真想对你说:“欢欢,我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2):

今天,我看完了《宠物集中营》。其中,我最喜欢的小狗是斗牛狗拉登。 拉登它穿着斗牛士的衣服,大大的眼睛像一双大灯泡,上面还戴着一副黑墨镜。

看起来真像一个小帅哥。它有一个毛病叫“人来疯”。只要有陌生人就撑起身体,像一头愤怒的公牛,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它还会耍杂技,一会儿倒立着,用两只前爪在地上走来走去;一会儿用两只后爪着地,像人一样走路,把麦冬姐姐的同学看得哇哇乱叫。多可爱的拉登啊!可是,它却在英雄救美中牺牲了。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雪儿在路上走着,一辆汽车冲了过来,雪儿吓得还在那里发呆,正好被拉登看到了,它急忙赶了过去,把雪儿推开,车子撞倒了拉登,雪儿得救了,可是拉登满身都是鲜血,它永远离开了它最爱的雪儿。

可爱的拉登,勇敢的拉登,有情有义的拉登,我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3):

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大自然里生活着很多小动物们,但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以帮人类看家。今年二月,我三姑家买了一只狗,他才见到我的时候,就跑来跑去,我很奇怪,就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奇奇。奇奇的毛很多,可能是冬天取暖用的。它的眼睛非常好看,在阳光的照耀下,一会变绿,一会变紫,他的眼睛就是个神眼,很多人见了奇奇,都夸它长的漂亮。它的耳朵可了不起了,我们很快的走着,准备玩去,但它的耳朵马上听见了,叫了起来。它的腿很胖,但是我一跑,它就飞快的跑了,很快我就输了。

它吃的东西很多,才开始只要有肉就行了,一块也行,加很多的面条也行。现在你饿死它也不吃,开始吃骨头了。我三姑把奇奇送到我大姑家。它不吃骨头了,吃肉包子啦。可能以后狗吃的比人吃的都好呢。

上个星期天天气很好,我们去大姑家看奇奇。爸爸开着车去看奇奇。那天下午,奇奇的毛都黑了,我们就给它洗澡。开始要准备一大盆水。我用一块肉把奇奇引到水盆里。我们用手把奇奇洗的很干净,我把奇奇抱了出来。奇奇用脚把一盆水弄翻了,泼了我一身,太好玩了。

人们吃完饭后,都要百步走,狗也一样。我就和奇奇去广场跑步。我们在广场上跑了三圈,我看见奇奇跑到了草丛上,就开始了小便,狗也很卫生,还可以为草地施肥呢。

这就是我三姑家的狗,也是我的朋友,你说可爱不可爱?

我喜欢作文(4):

爸爸从狗市上给我买了一只蝴蝶犬,我高兴的一蹦三尺。小狗全身是洁白的,好像是洁白无瑕的雪。两只小耳朵好像蝴蝶的翅膀耷拉着,可爱极了。小狗是我的宝贝,所以,我给小狗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贝贝。

贝贝性格很温顺,从不跟我闹,有时还乖乖的让我抚摸,我带它下楼溜马路,它就开心的跑来跑去,好像在说:“主人,你看我玩得多开心,你也一起陪我一起来玩吧!”于是我就跟它一起玩。贝贝一会捉蝴蝶,一会咬咬草,一会儿蹦蹦跳跳,贝贝好像又变得活泼了。

一天,我带贝贝去公园散步。贝贝刚开始还在我身旁,过了一会,我扭头一看,贝贝不见了。这可把我急坏了,我四处找它。原来它在一棵大树后睡着了。我拍拍它,它也不睁眼,我看着它熟睡的样子,开心地笑了,我只好把贝贝轻轻的抱回了家。

贝贝最喜欢吃馒头了,只要把馒头放在贝贝的食盘里,你一扭头,盘子里的馒头就不见了,再看看贝贝呢,正在津津有味地用爪子抱着馒头美美地吃呢,我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了笑。

贝贝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不只是我一个人,就连左邻右舍也都非常喜欢贝。

我喜欢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狗来了》,书中讲述了一只狗,他已经老了,但他什么都不会。他的老伴去世了,孩子们也离开家了,他决定出去闯荡世界。

他误入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代课老师,最终被教育局发现了。在大家的帮助下逃脱了追捕。他又被误认为小偷,可这同时,他又成了三十只小猫的养父,他没钱给小猫们买吃的,迫不得已偷了一个园丁的钱。等他有了钱以后把钱全部寄了回去,可他又多了一个罪名。后来他努力做好事,可这一点儿也没洗清他的罪名……

在所有人当中,狗是主角,狗没有做过一件坏事,却被那么多人追捕。他浑身上下全是罪名,可他明明是清白的。他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得到任何报答。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也是这样。

书的末尾,狗讲了一句让我难忘的话:“如果从未到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可惜和遗憾。但若不能回到家里去,同样也会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没错,如果不出去,不到广阔的世界里去看一看,就不会有新的发现了。

狗即使是在逃亡,也仍然去帮助别人。狗的经历告诉我们:一个人不管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定要学会乐于助人。而善良的同时,要学会分辨朋友,对邪恶也要勇于对抗,保护自己。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喜欢他精彩的内容,还喜欢它蕴含藏的道理。

我喜欢作文(6):

半年前,姥姥看我特别喜欢小狗,就给我买了一只,因此“豆豆”成为了我们家庭中的“一员”。

它有一双像瓜子一样的小眼睛,圆圆的小鼻子是黑色的,像一颗小黑豆,让人越看越喜欢,所以我给它取名叫“豆豆”,它有一身雪白的毛,尾巴向上卷起,仿佛一朵盛开的菊花,四条腿短短的,跑动时就像一个小白毛球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和“豆豆”相处已经六个月了,它成为了我最忠实的“伙伴”,我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我给它垒了一个城堡似的窝,它每次都在那里睡,偶尔几次天太热了,它就趴在地上睡着了。 “豆豆”的耳朵可灵了,只要有一点响声,它立即跳起来汪汪的叫个不停,好像在说“什么人?有我看家,坏人都走开!小心我咬你”。

“豆豆”虽然可爱,但是有的时候也让我哭笑不得,它是个超级“大馋猫”,它喜欢吃肉和啃骨头,如果你给它的饭里少了其中一样,它就会“绝食”给你看,无论你怎么叫它、喂它,它就是不理睬,还把头高高的仰起来,向我“示威”。有一次他竟然两天都没吃东西,最后还是因为我心疼它,才妥协了——给它饭里加了一些肉丝,这它才大口大口吃起来。

早晨, “豆豆”陪我一起跑步、健身;下午放学回到家,“豆豆”和我的心情一样,高兴地围着我又蹦又跳,与我嬉戏;晚上,我学习的时候,“豆豆”安静的趴在我脚边,好像在等待我和它一同入睡。这就是我的小狗“豆豆”,它就像我的“好朋友”,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作文(7):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大宝石镶嵌在一对弯弯的眉毛下;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真的非常惹人喜爱。

我喜欢作文(8):

我养过许多动物,比如爱偷懒的小猫、美丽的小白兔、可爱的小鸡……可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狗——小美。

小美有一个耷拉着的耳朵,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个大大的嘴。它的爪子好像一个的皮垫一样软软的。它见到我的时侯,总是摇着尾巴好像在向我撒娇一样。小美是一个一身卷毛的棕狗,看着好像一个布娃娃一样。

小美是个小调皮。星期天我带它出去玩,到一个花园的时候,它刺溜的就不见了 。我找来找去还是找不到它。这时,我非常着急,我想:小美是不是被人弄走了呢?于是我就大喊:“小美,你在哪呢快过来吧。”小美就从我身后跑了出来。

小美也非常通人性,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天我放学的时候,小美都会离我家不远的路等我回来,它只要远地看见我,便会以最快的速度向我跑过来,用石头添我的手脚,用爪子捉我的衣服,那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好像在欢迎我回来。

小美还是个贪吃鬼。每当我拿着东西去喂他的时候,它就蹲着伸出舌头看着我。它啃骨头的时候,还会发出清脆的响声。

秋天到了,小美每天都冷的发抖,到冬天的时候,小美就死了。它死的那一天,我们一家人都很少说话,更别说听见笑声了。我们很不舍得它,在第二天才把它给厚葬了。直到我还会经常想起小美的许多事情。我现在好想念小美啊!

我喜欢作文(9):

三个多月前,我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白狗。它刚满月,很小。它长着一个园园的脸,鼻子是黑色的,最可爱的是它那一双又大又园的黑眼睛。非常惹人喜爱。

每天,我和妈妈一回家,第一个冲上来的就是我家的小狗。它活蹦乱跳的跟着我,我走哪它就跟到哪,想把它赶走都不行。因为它天天快快乐乐的,所以我们家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乐乐”。“乐乐”和我在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姥姥家吃饭,一路上“乐乐”格外兴奋,大概是好奇这外面的景色吧!吃了饭我和姥姥、妈妈出去玩,本想把“乐乐”也带上,可是“乐乐”正在阳台上边晒太阳边睡觉。我们不想打扰它,就悄悄的走了…。。等我们回来时,“乐乐”没有冲上来,我急忙跑过去一看,顿时傻了眼。“乐乐”躺在地上,一个园桌面压在“乐乐”身上,“乐乐”嘴里吐着鲜血,姥姥和妈妈都伤心的流了泪。我呆呆地站在乐乐的身旁大声喊:“乐乐!乐乐!”可是“乐乐”再也听不见我的哭喊声,再也不能和我一起玩耍了。后来爸爸把“乐乐”抱进它的窝里,埋在后山爷爷的菜园里。

不久,我们家又养了一只小狗,和以前的“乐乐”一模一样,我也很喜欢。可我总觉得就算长得再象也不是以前的“乐乐”了。虽然这个“乐乐”也同样给我带来快乐,但我还是忘不了以前的那个小狗——“乐乐”。它一直在我心里。

我喜欢作文(10):

我喜欢的小狗沙皮

外公家有只调皮的小狗,叫沙皮。

我每次回来,它都在门口等着我,还时不时地朝我叫上几声,每次,我都会被吓得魂飞魄散,一溜烟地跑回家中。

日子久了,我慢慢地发现,沙皮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终于有一天,我萌生了逗一逗沙皮的念头:我轻轻地抚摸着它太阳一样柔黄的毛,软软的,它躺在我的脚边,那样的安静。哦!它真可爱,鼻子黑黑的像一小团烧黑的烟灰,眼睛亮得像两颗发亮的黑珍珠,这是我第一次仔细端详着沙皮,一瞬间,它引领我进入一个慈爱,温柔的世界。

小沙皮不仅长得可爱,而且吃相也很有趣。

我从厨房里拿来了几根香肠,当它看到食物时,它可怜巴巴望着我,还摇了摇尾巴,但我不理它,这时它着急了,站立起来,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响声,即使是这样我还是没给它,我刚准备走人,它突然向我扑来,我吓得连忙把食物扔给它,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起食物来跑到一边,对着食物添来添去,好像在说真美味。

我越来越喜欢外公家可爱又机灵的小狗沙皮。因为,它点缀了我的生活!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我们家的那只哈巴狗.

它有一双水汪汪、优良的大眼睛和又肥又大的耳朵、雪白的毛、它的鼻子一蹋起、肚子鼓的像个大水桶,粗短的大腿和那高翘的尾巴,想像一下他的样子,就觉得他长得很奇怪.

春天,他在家里自由自在的生活着、不咬人、很乖、邻居们都就得它很可爱.

夏天,他在家里动也不动,热的在那直喘气.我看见了,就给它借点儿水喝.

秋天,它会跑出家门,去看看秋天的景色,去我为它做的小屋去玩.

冬天,他会穿着我为他买的保暖衣躺在火炉旁,睡觉.

有一次,我们吃饭,忘记给哈巴狗喂食物,哈巴狗又饿又气,一直在那儿叫唤呢.我们吃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对哈巴狗不理不睬,哈巴狗一气之下跳到我们的饭桌上,看样子很生气.顿时,我才想起来他还没吃饭呢.于是,我夹起几个骨头往外一扔,她马上跑过去津津有味的吃着,可乖了.于是,我们起名叫它“贪吃鬼”.

我去上学,他却跟着我来,可学校说不能带狗去学校.我呀,也只能把它关在家里,守着家,以免小偷来偷东西,它看门,我们家保准没事儿.

我就是喜欢我的小狗,“贪吃鬼”.

我喜欢作文(12):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动物吗?呵呵,告诉你好了,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

前不久,爸爸出差时,买了两只斑点狗,带了回来。Look,他们长得多可爱呀!特别是那眼睛,炯炯有神,很是漂亮。我看到后,高兴得手舞足蹈。

爸爸看到我的反应后,笑着摸摸我的头说:“今后我就把小狗交给你了,要好好待他们哦。可不能只有三分的热度呀!”

我听爸爸这么一说,便喜出望外了,笑呵呵的点点头。在笼子里的小狗就像听懂了我们说的话,还兴奋得不停的汪汪叫呢!

从那天起,每日三餐我都会多准备两份,吃过后,就带他们出去走走,或是在家里玩耍。这样日子一天天的过,我和小狗的关系也日益密切起来。

一次,两只小狗发生了争执,打了起来。我担心他们会受伤,就连忙用手把他们分开。谁知,在混乱中,其中一只小狗不小心把我的手给咬伤了,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两只小狗看见自己的小主人被咬伤,也顾不上打架了,跑到我身边,眼泪汪汪的看着我,还从鼻子里发出撒娇声,好像是在跟我道歉,请求我的原谅。

我破涕而笑了。看着如此可爱的小狗,我怎么可能生气呢?

我喜欢作文(13):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准备在外面的小卖部买一个笔记本,我在马路上走着,突然,我发现前面躺着一个白色的身影,我走上前,定睛一看,噢!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小狗,我把它请到了我家做客。

小狗的毛象雪一样白,它的耳朵可以随意的转动,四面八方的声音它都能听到,它的眼睛黑油油的,像两个黑色的宝石闪闪发亮,由于它是一条母狗,再加上它的毛是白色的,我给它取名叫“小雪”。

我刚刚把小雪抱回来的时候,他没精打彩的躺在我的怀里,我怀疑它是太饿了,于是,我给它做了点儿吃的,它用黑油油的大眼睛望着我手里的食物,恨不得冲上来把食物一口吞下肚,它吃饱了,便很高兴地摇着他的小尾巴,脚前脚后的围着我打转转,看着它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和它玩了起来。

小雪很有创造力,一张纸,一根木棍都会变成小雪的玩具,它用小爪子在纸上一按,一幅梅花图在他的手下诞生了,它把木棍咬成一段一段的,在地上拼起来图案,看着它高兴的样子,我忍不住发出会心的微笑。

小雪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我越来越喜欢它了。

我喜欢作文(14):

我最喜欢奶奶家的小狗“黄黄”。

黄黄的头圆圆的,像一个小圆球。头上长着一对整天耷拉着的小耳朵,看上去像个小傻瓜。它的眼睛像黑的发紫的葡萄。它的鼻子很灵敏,哪怕有一点味道它也能闻到。逗逗的毛是棕色的,只有胸部是白色的,好像里面穿着白色衬衫,外面穿着棕色大衣的老板。

黄黄可爱吃甜食了。有一次,我从家里拿了一些甜甜的饼干,打算去奶奶家一起吃。可我刚到院子门口黄黄就看见我了,我想这下可糟了,非跟我要饼干不可。可不,只见它在我周围不停的转圈,还一个劲地摇尾巴,好像是不让我走。一会它又把两条前腿竖起来,趴在我的身上开始和我要饼干了!我见了连忙把饼干举得高高的,可谁知它又蹦又跳,最后直接站起来了!我没有办法,只好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甜甜的饼干扔给它,只见它用嘴叼起来跑到一边,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了。

黄黄除了爱吃甜食,还特别爱睡觉。尤其是中午的时候,它把时间几乎都花在了睡觉上。如果天热,它就会找一个阴凉地睡觉,还时不时地把舌头吐出来。如果天冷,它就会找一个暖和点的地方睡觉。如果它正在睡觉,一只鸡走到它身边把它弄醒了,它不但不会追鸡咬鸡,反而会自觉地把那个位置让给鸡。这或许是因为它以前爱钻鸡网,可每次都被鸡给啄了回来,因此患上了“恐鸡症”的原因吧!

黄黄可爱吧!我非常喜欢它,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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