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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0 11:17:51
 

我喜欢作文(一):

我喜欢天空,那一片透明的蓝天,像一块丝手帕,蓝天上停留着细碎而洁白的云彩,向绣在手帕上的玉兰花。

我喜欢月亮,晴朗的天空像匹柔美光滑的蓝色绸缎,一轮玉盘似的满月,把它皎洁的光华撒向美丽的人间。

我喜欢星星,那淘气的星星在黑漆漆的夜空划出一道金色的弧光,像织女抛出的一道锦线。

我喜欢彩虹。彩虹像仙女的彩带,像迎接我们的彩桥,仿佛可以把人引入神话世界。

我喜欢小河,瞧,那河面水平如镜。鱼儿们这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一会儿跳出水面,一会儿游来游去,一会儿藏到水草中睡觉。

我喜欢书,那一个个有魔力的字眼似乎带着我走进书中,领略历史文化,异域风情,英雄人物、、、、、、让我置身于另外的一个世界。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

我喜欢作文(二):

有人喜欢红红的西红柿,有人喜欢粉红的萝卜,而我就喜欢这绿绿的黄瓜。

春天时,人们把黄瓜籽种在地里。一场小雨过后,就从地里长出来了一棵棵小苗,它的叶子就像两只大眼睛一样,望来望去,不久后它长出了许多的叶子,还长出了小蔓,在架子上攀爬着。

到了夏天,就在叶子的旁边开出许多黄黄的喇叭形小花,它没有玫瑰那样芳香,也没有牡丹那样艳丽,它有的是朴素的美。在花下躲藏着一个浑身长满刺的,就是小黄瓜了。过了两天,小黄瓜就长大了,个个粗细均匀,长有10厘米左右,直径大约3——5厘米之间,身上的刺都顶带着小黑点呢。掰开后,就有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让你忍不住想吃上一口。

秋天的时候,黄瓜长的可大了,是原来的6、7倍大,又粗又长的。颜色变成白里带黄了,成了真正的“黄”瓜。这是的它最适合做凉菜和做汤了,味道特别鲜美。

黄瓜里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是我们餐桌上不可缺少的蔬菜。我喜欢黄瓜!

我喜欢作文(三):

星期一是我们学校升国旗的日子。早上,我还在睡梦中。

妈妈大声对我说:“起床,赶快起床。”

我满不在意地说:“不起床,不起床。”

妈妈假装生气地说:“不起床,你就是小猪。”

我想:我可不想变成猪。可是,我还是睁不开眼睛。

妈妈想出一个办法,把我当成萝卜,“拔呀拔,拔萝卜!”不一会儿,我就起床了。

吃完饭,我急匆匆地跑去上学,差一点就迟到了,真感谢我的“小闹钟”。

同学们,我想你们已经知道“小闹钟”是谁了吧!

我喜欢作文(四):

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看什么电视栏目?我说,我最喜欢看《动物世界》,它告诉了我许多道理,也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栏目,一,因为我喜欢动物,看看刚刚出生几个月大的小动物,十分可爱。二、我可以从中了解到生存的艰难和未向危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生存环境中,它们要非常小心,因为没走错一步,就有可能死亡。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这样一件事:一只母老虎在她的宝宝几岁打的时候就要抛弃他,因为小虎必须学会自己养活自己,因为妈妈不能养活他一辈子,说以母虎必须抛弃自己的宝宝,这样小老虎才能了解世间的险恶,才能这正成为一名老虎。

看了这个故事,我了解到了,我们不能像一个小公主或小皇帝一样,我们要从小学会自理,这样长大之后就不用再依靠父母了,因为父母不能照顾你一辈子,你只有努力学习,多帮满做家事,要提早学会自理,这样到了以后就一定会对你有帮助。

我喜欢作文(五):

今天我们在多媒体教室上作文课,老师让我们观察一只大公鸡。

这只大公鸡体型胖乎乎的,比普通的公鸡大多了。全身的羽毛五彩缤纷,像穿上了一件花衣服。它的头上长着一簇红红的冠子,像戴上了一顶小红帽。一双眼睛乌黑发亮,眼瞪得圆圆的,好像瞪着我们。一张又短又尖的利嘴用处可大了,不是捉虫子,就是梳理自己美丽的羽毛。公鸡的脖子很粗,上面有两道红绿相间的花纹,犹如戴着一条彩色的围巾。它的尾巴翘在身后,好像在对同伴说:“看,我多漂亮!你们谁能比得过我?”一双金黄的脚粗壮有力,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好像是得胜的大将军。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真想把它带回家。

我喜欢作文(六):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我读过许多文学作品,《呐喊》小说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啊Q正传》是《呐喊》中最具有代表性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了:一个具有现代我们国人的灵魂来。既表现国民性的弱点。啊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朦胧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情节也并不引人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忧国忧民的名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名族的深深热爱之情,希望通过《呐喊》,可以唤醒麻木的心灵,被压迫的人们,来呐喊吧,来抗争吧!

我喜欢作文(七):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兔。我家的小兔长着红红的眼睛,长长的耳朵,它还长着一张奇特的三瓣嘴。小兔平时养在笼子里,我每天放学回来,都要把它放出来,让它自由活动活动。它活动时是连跑带跳的,好像在说:“我真喜欢出来活动!”进笼子时,我得费好大的劲才能把它捉住,它及其不情愿,好像在说:“我真希望再玩一会。”可是,它最终还是被我放进笼子里。我真喜欢我家的小兔。

我喜欢作文(八):

我喜欢溜旱冰

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溜旱冰,不一会儿就到了溜旱冰的地方,到了那,妈妈问了个价,然后交钱,拿了几个袋子,进了换鞋的屋里,那里面黑乎乎的,而且很难闻,我和妈妈捏住鼻子,急忙换了鞋出去了。

还没出去就摔了一下,然后我扶着妈妈出去了我们一出去就看见刘寒冰的各种各样,有直着滑的,有劈叉着滑的,还有在假山上滑的。我和妈妈不会, 就站在栏杆那边看别人滑,渐渐的我们也掌握了一些技巧,就慢慢的划了起来,慢慢地会话了,但是还有一些生疏,比起那些溜冰者,我们更是微不足道。

就这样,每个星期都去溜旱冰,渐渐的我也喜欢上溜旱冰。

我喜欢作文(九):

格言伴随我们成长,有时它是前进中的路标,有时它是打开心灵的一把钥匙。我喜欢很多格言,其中最喜欢的是:有志者,事竟成。

说起喜欢这则格言的原因,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小时候,从电视上看到了朗朗的演奏会,看到了琴键上朗朗灵活的手指弹奏出的美妙的乐曲,从那以后,我就特别喜欢弹琴,所以,爸爸妈妈就在一年级的暑假里给我报了一个电子琴班。起初,由于对电子琴的喜欢和冲动,我在电子琴班学习的可认真了,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回到家里,我也坚持每天练习30—60分钟的琴。可时间一长,我就不喜欢弹琴了,真想放弃学习电子琴。一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则格言:有志者,事竟成。

这引起了我的反思:是啊!什么事都贵在坚持。于是,我又鼓起勇气学了起来,一年四季,从不间断。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年来,我电子琴已考过九级。“志”就好似决心与毅力的完美组合。

我喜欢作文(十):

在植物界里,无论什么样的花、草怎么诱人,但我就是喜欢吊兰。

有一次,我和我妈妈出去玩。我们到了植物店里,我看到了吊兰,我的两眼放光,那一株吊兰绿得像宝石一般。我妈妈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感觉到没有多好看。我对妈妈讲了吊兰的美丽,妈妈买下了吊兰。晚上,我模模糊糊地看到了吊兰开出了银白色的花,那一朵朵花像一个个银白的小星星一样,好看极了!

长大的时候,那美丽的绿叶就垂下来了,就像吊上去的一样,吊兰就可以吸收二氧化碳,同时释放出氧气。

吊兰真是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服务别人啊!你好让我感动啊!

我喜欢作文(十一):

有人曾说他喜欢白天,因为白天有太阳;还有人说她讨厌晚上,因为晚上会闹鬼,当然,不可能有鬼;而我却喜欢晚上。

晚上的星空比白天的太阳更美;柔和的月光比白天的日光更让人心情舒畅;那凉块儿的晚上比骄阳似火的白天更让人舒服。

晚上路灯、霓虹灯、红绿灯都放出柔和的光芒,像小姑娘甜甜的微笑。晚上,没有车辆发出的噪音,可能是司机们怕破坏美好的宁静;晚上,没有人大声喧哗,可能是怕打扰月亮姐姐;晚上,没有商贩的叫卖声,可能是怕惊醒大家的美梦。

晚上,一些都显得那么安静。

晚上有夜市,白天却没有;晚上有美丽的灯光,白天却没有;晚上有闪闪烁烁的星星,白天却没有……

我喜欢作文(十二):

多姿多彩的夜晚给人带来快乐与幸福。

我喜欢倾盆大雨的夜晚,大街上空无一人,在这晚上,慢慢度过。下雨,窗外的雨总是那么美丽,雨像音乐殿堂,交响乐的伴奏下成为震动人心的大舞台。 我喜欢满天繁星的夜晚,当我用望眼镜看星星,看月亮,一闪一闪,把大街照得亮堂堂的。同时也为活泼的鱼儿引路,让鱼儿寻找到自已的家。

我喜欢…… 我喜欢宁静安逸的夜晚,繁华的大街不再繁华,我仰望天空幻想着,幻想着在天空飞翔,在大海游泳。一滴水打破了宁静,我也在这时清醒。 我喜欢充满黑暗的夜晚,在这儿我拿起灯,在一间间房探险穿越,在心惊胆寒的探险中,时时想起有可能挖到宝藏,找到名胜古迹,那恐怖的木乃伊、高大的兵马俑、慈祥的落山大佛、长长的万里长城。

我喜欢雪落纷飞的夜晚,铺满雪的地、屋檐、树上,那寒冷的天气,所以我喜欢冬天,喜欢在窗旁看雪。 夜晚总是那么迷人……

我喜欢作文(十三):

像我这当人,没有什么特殊、高尚的爱好,平时玩玩游戏、上上网。当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网上的各大论坛发表文章,散发文风,希望自己能在这些论坛上有一席之地。

刚开始时,在小论坛适应了一个阶段。那时,字数极少,文题老套,虽然也偶有人观看,但回帖多是骂帖,骂得我是魂魄错乱,倒地不支、吐血不止。待过些时日,心情平稳,与别人聊天时,得知他们初涉论坛时,比我还惨,于是又信心倍增,一口气冲到一中小论坛,希望讨回自己的面子。

中小论坛规模就是不一样,人数又多。经过半个月疯狂写作,虽然废了个键盘,但还是将文章发表上去了,满以为这样会一举成名,成为各个后院、小巷的名人。但令我大失所望的是,回帖仍是骂帖,轻者曰:狗屁不通云云。重者曰:此种文章竟然没有被

我喜欢作文(十四):

西瓜是我最喜欢的食物,因为吃一口,会让你感到是那么清凉爽口。

要是到了夏天,如果你觉得很热,马上把买来的西瓜切成两半,切好,放在盘子里。吃西瓜的时候,你最好先把手洗干净,不然,把脏东西吃了进去,你就完了。

对了,你每次吃西瓜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它西瓜很解渴,当然,西瓜的水分相当多。

有人问我西瓜水分那么多,那它是水果之王吗?这个吗,我不知道,我想西瓜应该不是水果之王吧!

我喜欢吃西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定吃西瓜吃到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后一秒钟的时间。即使一分钟我也要吃到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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