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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0 15:17:34
 

随笔作文篇1

我没有见过他,史铁生。只是从那些鲜活的文字里觉得他是一个刚毅的男人。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弱者,在我心中却是个巨人。先前曾拜读过他的几篇文章,都感触很深。因为虽然上苍对他很不公正,可他却依然带着胜利者的笑容向世界宣称:我是强者。

史铁生的生活很坎坷,他在人生最精彩的时刻失去了行走的能力,日日以轮椅为伴,而此后的生活也是此病未去彼病又来。就如他在《病隙随笔》中说的一样,他的职业就是生病,48年来大约有一半时间用来生病。可就是这样一个受到命运捉弄的人,居然可以依旧平静地对待生活中的每一天,即使病痛缠身,却仍对生活抱着十分的希望。我很佩服他。史铁生说:“生病是生活的体验之一,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难以想象他的心中拥有多么大的勇气。我可以感受到他通过文字传递给我的一种乐观的气息,我可以猜想到他的笑脸,那一定是一张很自信、很灿烂的笑脸,他的眼光中没有焦躁和忧虑,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冷静,一种生机,一股极强的生命力。有一些话他说得极有道理,生病的经验是一步一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是多么的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是多么安祥。其实我觉得生活也就是如此,很多人遭遇坎坷后会垂头丧气,埋怨上天的不公正,但当清醒时,仔细的思索一下,方可明白,坎坷教会我们的往往比成功时获取的更多。

坎坷让我们更加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坎坷让我们更执著的去看待生活。“其实,我们每一刻都是幸运的,因为在任何灾难前面都可能加上一个‘更’字。”史铁生这样说。他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强者。一个两条腿、两个肾脏均出现故障,要靠透析器来维持生命的人,在我看来,这样一个几乎已经失去生活全部的人,依旧很平静。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世界,他在用心细细寻找身边每一处的快乐和美丽。在史铁生这样的巨人面前,有时觉得自己真的很渺小。时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唳声叹气,甚至停滞不前,孰不知也就是在这叹息声中错过了更多。回头想想,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每天可以自由惬意地做着想做的事,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生活赋予的特别经历,好好珍惜每一天,这才是最重要的。我祝福他,史铁生,祝他的身体和心灵上每天都存在着阳光的温暖,祝福他可以继续与命运抗争,继续顽强地走下去。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白来一遭,因为他品出了生活的真谛。

史铁生说,如果让他来选择墓志铭,他会选择这样一句话:“我轻轻的走,正如我轻轻的来。”扫尽尘嚣。生命有时很脆弱,有时很坚韧,关键在于它由谁主宰。史铁生是个生命强者,在坎坷中赢得了明天。作者以细腻笔端抒发了对史铁生的敬佩,以自信展望自己人生。

随笔作文篇2

忽提及李煜,那个被赐毒酒的南唐后主,那个伤感的诗人。前几日信手从最高层书架上抽出一本《婉约词》,书页有些泛黄,落了些拂土。我开始翻过一页页,目光掠过一个个沾染历史尘埃的名字,李煜,对,是这个名字,我找了很久。从《虞美人》开始,就一直在找,“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华美的忧伤像一曲古筝缓缓倾出。亡国之音,亡国之哀,李煜的悲伤经历了太多不同于其他诗人的渲染,轻盈,刻骨而华美的伤感,穿越千年历史云烟引世人伤感。不知为何,脑海里总能勾勒出他的形象,虽我连画像也未曾见过,却总觉得他的容貌在雕栏玉砌的月夜里若隐若现。抑或他只是个诗人,一个骨子里透着风流的诗人,一个向往逍遥的诗人。可他偏偏又是天子,一个要指点江山的天子。天子和诗人,和一个生活在诗情画意,歌舞升平世界里的诗人如何统一?亡国之主,李煜是无可奈何的。

在擎起毒酒杯的瞬间,你是否想过,来世不做天子,做个诗人。

千古明月。于丹看得很透,李白看得很透,寒山看的同样清晰。大多数人对月亮的幻想应该始于一个神话,始于嫦娥这位美丽的人间女子。不记得第一次仰望星空是何时,却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讲嫦娥奔月的故事,讲那个美丽的女子悔吃仙丹独居广寒的故事。于丹说得好,月亮的年华是在轮回中永生的。月盈则亏,亏极则满,月亮徘徊于天际千年阐述的一直是这样一个哲理,物极必反。有细到极致的月,必有满如玉盘的月,月亮千年如何变化终归是他自己,终归还是那一个月亮,从未改变,即使到了极致也必可力挽狂澜,因为月亮是永生的,她的灵魂可以千万次重来,每一次都皎洁如初。人到了极致,便再无回头路。谁还记得最初的自己,在岁月的洗涤中,或多或少的我们都会迷失掉一些东西。很多次被冷风灌得猛然清醒,将五指贴近眼睛,发现早已血肉模糊,看看相片,发现自己早已面目全非。

于是突然发现,什么叫做不复当初。

随笔作文篇3

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十七世纪着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说起他的名字,大家都会想到他的《培根随笔》。这个暑假,我有幸拜读了他的文章,从书中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和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培根随笔》这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它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还有不少人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

《培根随笔》中的随笔篇篇都是精品,篇篇都值得我们一遍又一遍地阅读、一遍又一遍地品味。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美》中,培根说道:“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论友谊》了,我觉得,人生中最不可少的就是友谊。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一句话:“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将是一片沙漠,因此那种乐于孤独的人不是属于人而是属于兽的。”然而他在《论友谊》中的另一句话也是我们所熟悉的:“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句话使我们体会到友谊真的太重要了。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就像培根所说的:“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随笔作文篇4

一、乌江水逝楚云飞

当垓下四起的楚歌声随着激荡的汉家大风飘逝在乌江滚滚东去的水流之中时,霸王别姬,已经从世人心中被再度唱响。

垓下之夜四百年之后的一日,一名才子独临乌江,一声浩叹:“英雄失运,使竖子成名!”而引发了此后千古才人的同一感慨。千百年来,不满足于盛汉王朝正史的士子们,站在烈风之中,仰望着苍天风云际会,叩文着历史:谁是英雄?

时当日鸿门宴上全身而退、荥阳城里心惊胆战、楚汉之争中屡百屡退至于抛父弃子的那个刘邦?还是那位取得了垓下大胜、建立了鼎鼎大汉的高祖?亦或者都不是,而是那杀上将军宋义、破釜沉舟、挥师巨鹿、大破秦师,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却最终垓下被围、乌江自刎的楚霸王?

历史不会回答,这也无须回答。因为任谁都知道:如果没有楚霸王在鸿门宴上,就不会有刘邦圆滑的表演;如果没有楚霸王按兵不动,就不会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也就不会有垓下的四面楚歌,不会有乌江岸边的风风雨雨。刘邦称帝,但那一部部的汉史并不能抹煞乌江岸上的英魂。

历史不会因成败而论英雄。

二、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杜牧说: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于是世人回味那一日乌江岸边的风云:不过江东,就仅仅是为了“八千子弟过江,仅余一人生还而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吗”?

当我到了绍兴城登上那供人瞻仰的高高的越王台,穿越厚重的历史藩篱,细细咀嚼那个流传千古的“卧薪尝胆”的故事时,忽然记起了曾看过的一篇文章《勾践人格》:我似乎明白了,当年的霸王为何不肯过江东。

勾践,是国人眼中知耻而后勇、奋发向上的英雄。然而“远距离看去,历史不过是在勾践的身上提供了一个绝妙的机会,让他从一个声色犬马之徒,因着一个玩笑造成的亡国之恨所激起的刻骨铭心的报复而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英雄。”

只是这个“英雄”,缺乏“足够的来自内部的力量”,所以“不得不用外部的责任感来不断的刺激自己”,将一切处理的极尽巧妙和圆熟。

他也不会去依靠从生命本身所激发出来的爱。因为他并不成熟,甚至有些幼稚;也不精致,甚至太过粗疏;也不精明,反而有些愚蠢。而楚霸王却正好和他相反,所以霸王不会再卷土重来。

——这也就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一代霸王最终败于曾经的手下败将之手的缘故了吧。

看!那《大风歌》里那竖子的不可一世!

随笔作文篇5

我非常得讨厌冬天

我住在一个并不是很富裕的城市。而这边的冬天开始越发的寒冷。而我从小到大都是一直很怕冷的动物。所以,即使有时候真的有很大很大的太阳。我也一定会穿很多很厚的衣服。

可以这么说:我讨厌我所生长的地方。我厌恶我所生长地方的冬天。

在冬天的晚上我都很喜欢出去逛街。这时候就习惯把身体收得很紧很紧,而不管是记忆中的你还是现在的你都比我要坚强许多。我一直佩服那些能在冬天里大释笑容的学生。他们无畏冬天的寒冷都可以有着很多很多作为。我想我就是在夏至未至里的陆之昂,是那么那么的害怕冬天。

就突然的想起你

而你现在又在干什么

应该是对着手机冥思苦想,考虑用怎样的话语来回答他所问出的问题。还是搓着手在一倒题上花了好长好长的时间

那,也没那般的冷到这样的时间需要搓着手来取暖。

所一这一定是我的幻觉。

有时候也会怀念夏天。因为那样的日子会有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冰饮。有着非常宝贵的两个月的暑假。而也可以在那般阳光充足的季节才可以大释地绽放笑脸。

很疯狂的样子。

其实你却不知道。有时候我想起某些事却是有那么地悲伤。

我有时候也会想我应该可以拥有很多很多的梦想。就比如说大家都可以很快乐很幸运的接受一切。我至今不知道所谓的幸福是怎么样的。所以曾经说过的祝你幸福也是一件很傻很傻的事。

而我在以后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即使想起你们。或许也是在不经意间翻取同学录才知道。也应该会有些模糊。人始终都无法逃离忘记这块流域。那曾经说过会因为一些人付出一切和生命。现在想起来。是觉得温暖还是觉得忧伤。

而你却永远不知道前方的路是怎么样。即使是沼泽。你说不定也会认为是她所给你的温柔陷阱。终究是踏上去。悲哀的是你连死在谁的手里都无法知道。还一直以为是她所设计的而耿耿于怀。

年轻便给了你仇恨青春的资本。

就像我现在这般。无畏的像个勇士。往未知的方向前行。

就如突然截至的结局

哪天因为你的话而出了车祸

我有一个非常喜欢的作家:

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随笔作文篇6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这位被马克思称之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科学家出生于豪门自修获得律师资格并步入政界几经波折后成为了国家重臣最后又因一桩受贿案被国会弹劾去职。《培根随笔》主要讲叙培根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态度和想法。本书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对于各种方面的内容培根都写出了自己的想法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培根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式。

随笔作文篇7

明日的一抹曙光划破了夜的墨,那风灭的残烛那消亡的生命那秒秒素白的瞬间,就像那寸寸素白的花香,开在成长的风里,飘扬,飘扬。

每每,在这样下着懒懒的小雨的夜里,总会触发那根神经,是与当下年龄十分不相称的忧。那是不识愁滋味强说愁的年纪,明明是春盛,却总泛出梧桐更兼细雨的凄凉。过去的日记里留下的寸寸凉意,幕幕凄凉的瞬间,我忘不了。我忘不了,那诗经里悠悠的陨声穿云破雾。她苍老的手指,被时光的流水冲刷后、枯萎后,留下的道道沟壑。时过境迁,当年嚷着要糖吃的小女孩已渐渐走远,而那多次在夜里响起的陨声,那苍老着和蔼着的容颜,最终被奔流的淇水流成波涛,悄无声息。

我忘不了,村里面那个老奶奶,在我年幼的时候总是拄着拐杖陪我去田野陪我翻花绳,在她走了的那一晚。那是高一的那个雨季,对生命消亡的恐惧一再骚扰着我。那一晚,哭声哭暗了天狼,门口的老槐树花落一地叶败一地,在风雨交加中,生命仿佛是海上的一弯小船,如此脆弱。望着满地泥泞的白,才领悟,生命是多么弱小多么不堪,而离别又满是伤痛,满是苦楚,让人不舍。我忘不了,即使是一段小小的别离都那么让人结怨伤感。养了多年的老猫,最后还是经不起病痛和风霜,在老屋子的主人走后也跟着走了。我分不清那傍晚时分天空滴下的点点泪水是为了奶奶而流还是为了每一个被风雨带走的生命。槐花落满地,寸寸断肠。

在阳光明媚的一天,一个人回老屋子。走过路口,有一排排黛青色的江南瓦比肩而立,那零星的几枝桃花,那黄灿灿的油菜花,让那些略显粗笨的江南瓦又清秀起来。老屋门口,人已去尽多年,老槐树却仿佛没有人通知它,依旧树叶繁茂枝干粗壮,独自怒放着一串串素白色的花。我突然想起了那些雨夜,那些已经去世的魂,好像在那一刻都被阳光融化了,都化成了眼前这一树新发的生命。我仿佛明晓,那些苦涩得让人难以消受的别离,在入梦伤感之后,都会发出新的生命。当槐花再次开满枝头的时候,当花儿枯萎的时候,那一寸寸凄美的白在时间里重生着。起风了,望着这一树的白,仿佛什么都想了,又仿佛什么都没想。有一双燕子,翅膀沾着刚下过的小雨,安静地飞过。

大雨打湿了梦,那些在梦里萦绕着的苦涩的瞬间都会在时光里发出一寸寸盎然生机的白,在那花开的瞬间。

随笔作文篇8

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又开始了,运动员们整装待发,为班级努力拼搏,为荣誉奋力而战。提前一个月,同学们就开始准备运动会,每天放学和假期都勤奋地练习每一个动作。从起跑到终点,可能只因为0。1秒而决定胜负;从抛起到落下,可能只是哪1厘米就站不上领奖台……胜负就在一念之差,运动员们不甘落后,每一个人都把心提到嗓子眼。看着短跑运动员飞快的冲向终点、看着铅球运动员抛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看着长跑运动员在场上挥洒着汗水,艰难地迈着每一步……可能只因为0。1秒而决定胜负;从抛起到落下,可能只是哪1厘米就站不上领奖台……胜负就在一念之差,运动员们不甘落后,每一个人都把心提到嗓子眼。

在场外,每个人都为运动员们加油、呐喊,还有的同学高举班级的加油标语……我相信,运动员们看到后都会格外努力,格外有力量的。

在这次运动会中,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团结,也让我明白了团结的重要性。比如在4×100米接力赛中,要一棒接一棒,每一棒都要准确无误的递到前面一个人,而在每次交接中要靠两人的配合才能完成。所以说,团结是最重要的,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假期生活

啊!终于放假了,太好了可以随心所欲的玩玩了。每天起来写会儿作业,然后玩电脑,中午看电视,到了下午再出去打会球,这生活想想就高兴……

四天后楼上的叔叔要请我们去莱州海边玩,二话没说,答应了。唉……可之前的生活就全没了,不过出去玩也挺好。

收拾好背包,装到车上,我们就这样出发了。不光只有我们两家,这次莱州之行共计15人,总共动用了三辆轿车。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很是欢乐,我和我弟弟坐在一起,弟弟总喜欢问为什么,一句句为什么,问得我头都大了。终于三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到了莱州,因为楼上的两个邻居再来中的海边买了两栋阁楼,所以我们就在阁楼上住下了。在阁楼上看海格外清楚,似乎伸手就能碰到大海。玩了一天,晚上,我们四个小孩来到海边,坐在沙滩上,望着远处的灯塔和渔船,感叹道:大海真美!

过了一会一看表,都11点了,快回去睡觉吧,明天早上再来玩。

回到家,大人们还在吃着海鲜喝着酒,看样子是睡不了了一熬熬到了1点多,大家都困得不行了,只好先睡觉了。

一早,大家都没起床,我也没好意思叫他们。所以赶海计划临时取消了。起床后爸爸说我们家要先回去,因为我作业还没做完。唉……早知道早做完就好了,可惜啊。

回到家,赶紧写作业。终于,写完了

我的这个假期就是这么快乐,你的呢?

随笔作文篇9

一、乌江水逝楚云飞

当垓下四起的楚歌声随着激荡的汉家大风飘逝在乌江滚滚东去的水流之中时,霸王别姬,已经从世人心中被再度唱响。

垓下之夜四百年之后的一日,一名才子独临乌江,一声浩叹:“英雄失运,使竖子成名!”而引发了此后千古才人的同一感慨。千百年来,不满足于盛汉王朝正史的士子们,站在烈风之中,仰望着苍天风云际会,叩文着历史:谁是英雄?

时当日鸿门宴上全身而退、荥阳城里心惊胆战、楚汉之争中屡百屡退至于抛父弃子的那个刘邦?还是那位取得了垓下大胜、建立了鼎鼎大汉的高祖?亦或者都不是,而是那杀上将军宋义、破釜沉舟、挥师巨鹿、大破秦师,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却最终垓下被围、乌江自刎的楚霸王?

历史不会回答,这也无须回答。因为任谁都知道:如果没有楚霸王在鸿门宴上,就不会有刘邦圆滑的表演;如果没有楚霸王按兵不动,就不会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也就不会有垓下的四面楚歌,不会有乌江岸边的风风雨雨。刘邦称帝,但那一部部的汉史并不能抹煞乌江岸上的英魂。

历史不会因成败而论英雄。

二、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杜牧说: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于是世人回味那一日乌江岸边的风云:不过江东,就仅仅是为了“八千子弟过江,仅余一人生还而无颜再见江东父老吗”?

当我到了绍兴城登上那供人瞻仰的高高的越王台,穿越厚重的历史藩篱,细细咀嚼那个流传千古的“卧薪尝胆”的故事时,忽然记起了曾看过的一篇文章《勾践人格》:我似乎明白了,当年的霸王为何不肯过江东。

勾践,是国人眼中知耻而后勇、奋发向上的英雄。然而“远距离看去,历史不过是在勾践的身上提供了一个绝妙的机会,让他从一个声色犬马之徒,因着一个玩笑造成的亡国之恨所激起的刻骨铭心的报复而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英雄。”

只是这个“英雄”,缺乏“足够的来自内部的力量”,所以“不得不用外部的责任感来不断的刺激自己”,将一切处理的极尽巧妙和圆熟。

他也不会去依靠从生命本身所激发出来的爱。因为他并不成熟,甚至有些幼稚;也不精致,甚至太过粗疏;也不精明,反而有些愚蠢。而楚霸王却正好和他相反,所以霸王不会再卷土重来。

——这也就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一代霸王最终败于曾经的手下败将之手的缘故了吧。

看!那《大风歌》里那竖子的不可一世! 乌江随笔

随笔作文篇10

光阴流逝得真快,流水般轻跃迅速,行云般无声无迹,抓也抓不住,只能无奈的眼睁睁看着它远去。太阳于每天于清晨从东方徐徐升起,轻轻地用阳光唤醒沉睡在美梦中的生命,带来一天地的青春活力。却又于黄昏缓缓落下,留下残焰般的炫目笼罩着穹苍,换回一夜的沉寂。

脑海里的那些记忆随着光阴的流过,却只带给我无尽的忧愁!窗外的那些飘落下来的花瓣,粉红色娇小的身影,承受着与树骨肉分离的切心切肺的痛,带着不甘心含泪沉了下去,然后被风卷起的沙尘覆盖了,覆盖了它的不甘心与伤痛。眼前的情景又再一次把我带到自己最不愿意的回忆的情景: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我说,你外公在今天凌晨4点多去世了,你赶快去请假跟你爸妈回去一趟!”听完这话,犹如晴天霹雳炸响在我的耳旁,心中只剩下无数个问号,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外公给我的一直都是坚定的神情,坚定的身形,不服老的性格!怎么说走了就走了!我不相信,浑身颤抖着。直到妈妈泪眼婆娑,伤心欲绝的出现在我眼前,我才如梦初醒,看到妈妈的样子,我拼命地忍着怕一个不小心眼泪就会夺眶而出,一直到晚上睡觉时才敢尽情的释放眼泪,由于不敢出声,到第二天,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到至今我眼前还能浮现当我们回到家乡是的情景,浓浓的悲伤把整个山头都包围了起来,连滴翠滴翠的青草,鲜艳的花儿在当时都能感到一阵阵的伤感,外婆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不停的震撼的每个人的心,到最后十几个人抱成一团,哭成一团!任由着眼泪肆无忌惮的流到脸颊,流进嘴里,流到下巴,最后滴到大理石做的地板。

为什么人总是要在失去后才会后悔,才学会珍惜。外公的逝去,让我留下无尽的悔意和绞心的疼痛!

冬日特有的寒冷的风刮在我的脸上,把我从沉思过去中拉回到现实,那些逝去的,已经永远的离去了,现在存在的,需要珍惜,否则再一次的失去,又会带来一身的伤痕,满心的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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