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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4 06:22:47
 

我的故事作文(一):

我相信,你肯定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如课本、小说、漫画、史书、童话等等,这些书都能让你得到知识和乐趣,手潜移默化的熏陶。如果让我挑的话,我一定会选择漫画书的。

其实,前几天,我就因为一本书而被妈妈打了一顿,这也是漫画书惹的祸。前几天,我去了一次书报亭,在书报亭里看见了一本我最爱看的,而且是最新出的一本《终极米迷》漫画书,于是我把妈妈每天给我的五元零花钱赞起来,足足攒了四天,终于攒够了二十多元。下午,一放学,我飞速的冲向了书报亭,买下了那本书,往家走的路上,我津津有味的看着书,走着走着,转眼间,就到了楼底下,正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想起来妈妈从来都不让我买《终极米迷》这样书,我想了想,悄悄的走到了楼底下一个没人的角落,我把裤带解开,把书塞进了裤子里,然后把裤带再系上,就看不出来了,我又装作若无其事的上楼回家,立刻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把书藏到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晚上,吃完饭后,我写作业时思想总是跑毛,盯着《终极米迷》,于是,我悄悄的把门关上,把书拿出来,藏在卷子底下看,时间哗哗的流过,转眼间,就过去了一个小时,谁知,我正看得入迷,妈妈已经站在了我的背后,妈妈一把从我的手中抽走了漫画书,在我的脸上扇了一巴掌,我痛得要命,眼泪哗哗的往下流,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偷看过书。

经过这件事,我明白做事时,要认真、专心、保证学习的质量,提高学习效率,这样快快的写完作业,就可以大大方方的看书,合理的安排我的业余时间。

我的故事作文(二):

我哩,有一个超级大优点——爱看书。常常因为爱看书,半夜三更还死咬着书不放。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小学生获奖作文》的作文书(因为作文书最棒了,不仅好词佳句多,而且耐人寻味)。我可兴奋了,高兴地一蹦三尺高! 这本书已经在我三天的努力下看完了,经本小姐的评价,已经选出了我最喜爱的作文了。它,就是《我的偶像是“佚名”》。 《我的偶像是“佚名”》主要写了因为作者常在看书时发现,作者名字中总是有佚名这个名字。于是,便感到“佚名”是一个与老舍、巴金、冰心一样的伟大作家。便对爸爸妈妈讲:“我的偶像是‘佚名’!”爸爸妈妈不约而同地笑了。而作者却误解了他们笑的原因,还以为是笑自己选得不错。直到一次翻字典时不经意翻到了“佚”字,才知道“佚名”是指投稿时因某种原因散佚了名字的作者。 记得有一次考试,试卷上有这样一道题目:你的偶像是谁?为什么?我毫不犹豫地写了一个“佚名”,并写,因为我常在书中看到他的名字。结果,试卷发下来,对我招手的不是“√”而是超级大“×”。哎,悲惨啊!

原来我和小作者一样,平时看书也发现总是有“佚名”写的作文,害的我总是 想:嘿,“佚名”这小子写作文不错嘛!长大了,他一定是个大作家!总之,直到现在,我才像小作者一样,明白了真相。

看来,今后我无论遇到什么生字都一定要去请教我家中的那位“无声老师”,哪怕是一个人的名字也不可以轻易放过。

我的故事作文(三):

那天,天气晴朗,红红的太阳,蓝蓝的天空,小鸟也唧唧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似乎预示着有什么好事情要发生。

“艺帆,你不是一直想买书吗?趁妹妹睡觉这会儿,咱们去书店吧。”“太好了,终于可以买书了!”听到这个好消息,我一下子打起精神来。到了书店,由于我心中太过激动,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要哪本书了,妈妈微笑着说:“你想看什么书就快挑吧!”我挑了好久,终于挑了两本中意的书。一回到家,我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其实,我和书的故事可不止这一件,还有很多呢!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我独自一人坐在温暖的被窝里看书,一页、两页、三页……看着看着,一本书不知不觉就看完了,可我却还沉浸在书中精彩的情节里,没有一点睡意。于是又去拿了一本书,也不知到了几点,才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当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灿烂的阳光洒进了房间。咦?书怎么会在我的身旁“躺着”呢?哦!对了,是昨天晚上我看着书就睡着了。唉!这也不能怪我吧!要怪也得怪书中的内容太吸引人了。

你们说,我是不是一个小书虫呀!

我的故事作文(四):

我呢,就是一个小书虫。家里的书真是应有尽有,比如:《故事书》《成语故事》《寓言》等等。过年时,爷爷奶奶给我的压岁钱我从不乱花,都是买我喜爱的书。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突然,传来一声声“女儿”“女儿”的叫声,我正在专心致志地做作业,就随便应了一声并问:有什么事吗?妈妈笑嘻嘻地说:“家里没盐了,妈妈要炒其他菜,没空去。你帮妈妈买一包盐回来吧!”我嘟囔着说:我作业还没做呢。妈妈可怜巴巴地说:“你就帮妈妈一次吧!就一次!好不好!”我只好情不自愿的答应。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桌,心想:妈妈老这样,真拿她没办法。来到商店被一本《一万个为什么》吸引住了。就坐在凳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了,从书中我知道了鱼睡就为什么不闭眼。读着读着好像全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人了,我沉浸在书给我带来的乐趣中!不知不觉已经天黑了。妈妈见我还没回来就心急如焚,大街小巷地找我。“唉呀,你原来在这儿啊,吓死妈妈了。咦,盐呢?”妈妈问道。我笑着说:“忘了”妈妈摸了摸我的脑袋笑笑说:“你可真是十足的小书虫。”我笑了,妈妈也笑了!

你说我是不是小书虫啊?

我的故事作文(五):

我和书的故事600字

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些名言不都是教育我们要多读书吗?

上了小学以后,跟好朋友借了一些故事书,抽出不少时间来看,在学校时,一下课就拿出来看,在家里看时,顾不上吃饭,顾不上睡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一些故事书我都看过。刚看的时候津津有味,后来再看就觉得没意思了。我还看过一些寓言故事,不过都是在课本看到的,但十分喜欢看了又看,课外很少看到的,所以十分感兴趣。

有一回,我在树上看到《拔苗助长》这则寓言,便盯着看了好长一段时间。文中的农夫非常渴望自己的禾苗能长高,这应该慢慢来,不应该着急,禾苗长高的时间是很长的,而农夫却急于求成,自己把禾苗一棵棵拔高,这样不但是白费力气,也是禾苗全都枯萎了,反而事与愿违。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急于求成,俗话说:欲速则不达,做事要有恒心,有耐心,才能把事做好。从那以后,我只要一想到这个故事就会仔细的做好每一件事。

现在,我和书已经成了好朋友,因为读书的感觉真的很好。我们不但能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还能懂得做人的道理。它就像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也像是一处美丽的风景,更像是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带着我们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像一把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全世界人类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我要让书永远留在我的生命中,永不流失。

让我和书成为伴侣,互相珍惜吧,因为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爱书!

我的故事作文(六):

书对我来时是特别重要的存在,从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一本本书都能带我回忆起往事,那一个个我和书的故事构成了我的成长之路。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我喜欢书,喜欢到贪心地想要拥有全世界的书,虽然我也知道并不可能,但是我会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到所能争取到得数,看过我能看的每一本书,我相信在我的成长,生活过程中,这些书会一路陪伴着我。

我的故事作文(七):

一本好的书籍就是一位智慧的长者,也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多读书能使愚蠢的人变聪明,多读书能够不断地提高你的写作能力。

小时候的我,很不喜欢看书,一直把精力花费在做手工上。所以我的写作能力一直不太好。每当写时更像受刑一般难受。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后,看见了妈妈和爸爸在课桌上留的字条。大概意思是:他们要去看姥姥,要在7点左右回来,饿了先吃桌子上的米饭。我把作业写完后,狼吞虎咽地吃完了桌上的米饭。觉得很没意思,便无意识地抓起了一本《童话故事》看。我越看越着迷,以前从没觉得书有这么好看。直到爸爸妈妈回来敲门时才把沉迷在书中的我唤醒。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迎接爸爸妈妈。

我还为书哭过呢!有一天,我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放在了床上。我竟没想到,两岁的小弟来我们家了,他刚进卧室就发现了我的书,他可把我的书好好地“摧残”了一番。待我再来看时,书的25页77页等五页全都被他撕掉了,我不禁心痛起来,流下了眼泪。直到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我才舒服了点儿。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伴着岁月渐渐地丰富。

我的故事作文(八):

我喜欢看书,尤其是好书,我看过一遍后总是过目不忘,心里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最让我头疼的就是我爸,他反对我看这类对他来说是“没有用”的书。每当我正拿着一本书正读得津津有味时,也不由得担惊受怕起来,因为我爸有时候会突然出现在门口,神不知,鬼不觉,连脚步也没出声。冷冰冰地说一句:“又在看课外书?”打得我措手不及,吓一大跳。接着又发表起他的长篇大论来:“看书有个屁用,能当饭吃吗?你呀就应该多看正课,我和你妈……”说的我哑口无言。整天面对语文数学多枯燥无味呀,哪有课外书精彩。因此,我有时也不得不使出秘密武器——语文书。每当一听到动静,我就迅速换成语文书,装腔作势,蒙过了几次。

记得有一天晚上,到了该睡觉的时间,我还拿着书迟迟不肯放手。于是,我又故伎重演,先装睡,等到了隔壁没了情况,我从床上一跃而起,重新看了起来。忽然,从旁边传来一镇响声,我手疾眼快关了灯,吓的心怦怦直跳。幸好爸妈都睡了。就这样,越看越精彩,越看越入迷,看的如饥似渴。九点,十点,十一点,十二点,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我真困呀……醒来时才凌晨四点,糟了,灯还亮着呢,要让妈妈知道了,一定吃不了兜着走。

我喜欢看书,好看的书我百看不厌,不好看的书我不屑一顾。

我的故事作文(九):

书,不但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书,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

记的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名叫《狼王闪电》,这本书讲述了有一只白色的公狗,因为出去溜达了一圈从而使主人家的羊被狼咬死了几只。主人就把它的一条后腿打断了,主人的孩子因为心疼它,半夜吧它放走了,它逃进了丛林和一群狼待在了一起,并且和一头名叫佳佳的母狼有了孩子。可是因为头狼疑心太重就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那只公狗咬死了。几个月后一窝小狼崽诞生了,这里面有一只小狼崽很特殊,它背上有一道闪电的图标,所以打家都叫它闪电,它一个月大时就可以捕捉到一只打雪兔,它长大后见过它的猎人没有一个活着。

我从讨厌看书变成喜欢看书,都是因为书实在太吸引我了。学习虚要的知识实在太多了,这正好证明了拉普拉斯说的话: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使书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的故事作文(十):

我早就想买一套《纸项链》,然而书价一百三十元,太贵了。打开储蓄罐,全部家当只有30元,怎么办?

暑假,我来到伯父家。伯母有一家“快餐沙龙”,生意很是红火。嘿,有了……

第二天,我成了店里的打工仔。说是打工,无非是端端盘子,帮客人点点餐而已。

我全副武装走马上任。系上围裙,戴上帽子,套上白手套,钻进吧台,多气派呀!

这天是星期天,人很多。我端着盘子在吧台与餐桌间穿梭着。走着走着,眼前一切都消失了,唯见书在远方向我招手,我快步冲上去。“扑!”哎呀不好!把茶泼到一位老太太身上了,老太太干净的裙子上顿时“钻”出讨厌的斑点,让人家大清早就触霉头,心里有愧了。“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连忙赔礼。“噢,没事。”老太太拉了拉裙子,轻轻地抚摸我的头,慈祥地笑笑。

忙碌了十多天,捧着汗水换来的100元,我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可以买书喽,买那朝思暮想的《纸项链》。

书,终于买回来了。我爱不释手,欣赏着那精美的封面,嗅着油墨的清香,心里乐滋滋的。

开学了,班上要建立“图书角”,班主任号召大家捐书,充实充实咱们的小书柜。

捐书,捐什么呢?我想到了《纸项链》。不行,舍不得,这可是我辛勤劳动的结晶,一番思索后,我只带了一本发黄的《星际动物园》。

我的故事作文(十一):

俗话说的不错:“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友。”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慧倍增,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变得枯燥乏味。

书的丰富多彩,吸引了不少“书虫”,我也是“小书虫”,一有书就忘了整个世界,但爱书也会让我闹出许多笑话来。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在读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忽然说:“给你10元钱,去买1袋盐回来。”我漫不经心的答了句:“好。”过了大约十分钟,妈妈见我一动也不动,便怒气冲冲地说:“还不去,小心你小屁股!”我就一溜烟地奔向市场,一边嘀咕着:“1袋烟……?”我买完便飞快地跑回家,心想可以安心地看书了。没想到,妈妈k哭笑不得地说:“是盐呀!快去!”我又奔了出去。这回可算买对了,我又接着看书了。我倒了一杯水喝,一不小心,把水倒在了书上。“哎呦,怎么办呢?别急别急,慢慢想办法……”有了!上次看了一本书,说轻轻倒掉水,再放在冰箱的冷冻层里,就会干了!我就照着做了,两小时后,这本书完好无缺地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些自然是多看书的益处啦!

书,学到了它丰富的知识,就应该学以致用,我一读书,就完全陶醉在书中,忘了一切,就仿佛自己是书中的某一个角色。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

我的故事作文(十二):

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难忘的读书故事和买书故事。我也不例外,下面让我来和大家叙述一下我的买书、读书故事吧。

买书,并不困难。可有一次,为了买书,我费了好大一番心思。

有一天,我在电脑上找到了一册名为《胡小闹日记》的书。可是这册书太贵了,要132元。我央求妈妈给我买,可妈妈说:“太贵了。再说了,这种书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故事书。”既然太贵了,我就来给它降价,我请来杀价高手姐姐帮我杀价。当晚,我惊奇地发现,132元变成了79元,我欣喜若狂,连忙跑到妈妈面前,告诉她降价了,可她还是不肯买。于是,我就只能用打工计了,我做一次家务得一元。经过几个星期的努力,我最终买到了这册书了。这次的买书经历太特殊了,真让我终生难忘呀!

读书可以获得知识的同时,也可以获得快乐。

有一次,妈妈有事,把我放在阿姨的店里。我和表哥一起玩,玩了一会儿,就觉得很没意思。这时,我提议去新华书店,表哥也很赞同。于是,我们两个偷偷摸摸地走了出去。走出店门后,我们兴奋得跳了起来,接着又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新华书店。到了新华书店,我拿起一本笑话书就看了起来,边看边“嘿嘿”“哈哈”地笑。表哥则拿一本《水浒传》看。正当我们人手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时,阿姨来了!我们飞速地奔离新华书店,改去了图书馆。在图书馆里,表哥还是接着看《水浒传》。而我,就拿了一本沈石溪写的书,这本书是写动物的。读着读着,我仿佛来到了动物的世界里。瞧!我站在金雕的巢里眺望群山;躺在河马的背上聆听鸟鸣;骑在骏马的身上欣赏风景……从中,我还学到了许多有关动物的知识。我们看呀看,浑然不觉时间飞逝。下午五点左右,当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还谈论着刚才读的书。

我爱读书,愿我与书有更多、更有趣的故事发生!

我的故事作文(十三):

我与书法,很小的时候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才刚刚五岁的时候,爷爷就经常拿着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要好奇的瞧一瞧,墨汁那股味道飘进我的鼻子里,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很喜欢这个味道。看着爷爷笔走龙蛇的大字,我不由得发出赞叹:“好漂亮哦!”爷爷总是笑着对我说:“琦琦,你要学吗?过来,我教你。”说着,我坐在他的前面,他握着我的手,写下了一个大大的“好”字。我欢呼起来:“噢!我也会写毛笔字了!”爷爷只是笑而不语。

从那之后,我经常偷偷跑去爷爷的房间拿出纸和毛笔还有墨水,在地上趴着,写字。爷爷起来时,总是可以看见一个满脸墨水的小花猫趴在那里写着毛笔字,就是我。爷爷走过来,瞧了瞧我的字,突然哈哈大笑道:“这是什么字啊?”我鼓起嘴看了看爷爷,生气的丢下毛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学毛笔字!”妈妈笑了笑,说:“可以啊!”

于是,我被送去学毛笔字了!为了超过爷爷,我每天拼命练习,纸张是一张又一张的扔在地上,可是每次妈妈都把他们给收了起来。

有一次,爷爷来看我写毛笔字,大声赞叹道:“写的不错,写的不错!”妈妈也走过来,和爷爷说:“来,看看你的宝贝孙女有没有进步!”说着,她拿出了我以前写的毛笔字。一张张是多么的不整齐,我顿时羞红了脸,大声说道:“不许看!”爷爷笑了笑,对我说:“看来你还是真有进步!快超过我咯!”我红着脸低下头。

现在,妈妈总是夸我毛笔字写的笔走龙蛇的!自豪,填满了我的心。

我的故事作文(十四):

书是我的知己,它能把我带入到一个奇幻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我能知道人间冷暖、祖国风光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我为什么这么喜欢书呢?这还得从三年级说起。

上了三年级,就开始学写了。老师要求我们多买一些书来看,把好词好句摘录下来。我就试着用老师的方法去写。写做时,我把平时积累的词句运用到自己的内容。没想到,老师在班上表扬了我,说我写的还真写出了真情实感,并且有许多优美词句。念给全班同学听以后,个个都称我的写得太精彩了。从此,我一有空就看书,因此我的成绩一直很稳定,这都要归功于我那些书啊!

书不仅能在学习上帮助我,而且还是一位和事老呢!一天,我和家人顶嘴,爸爸恨不得要打我巴掌。我心情不好,就躲在房间里拿起一本书来看。因为书上的内容太精彩了,我看得入迷,把刚才不愉快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看完书以后照样跟家人有说有笑,搞得家人瞪着大眼睛看着我:怎么,知道错了?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知道错了呀?这时我才想起刚才的事。于是,一场不愉快的家庭风波就这样被化解了。

瞧,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与快乐,书真是我的知己啊!

我的故事作文(十五):

我的爸爸十分喜欢书,大概是身教重于言传吧!我和书从小就有不解之缘。我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它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闪着智慧的光彩,每当我走进书架,它们都微笑着招手。

我曾经读过一本叫《意林》中的《聪明的乌鸦》一文,讲述了美国的乌鸦被一群美国着名学校的学生打骂,并在乌鸦身上做上记号,希望这些乌鸦都有自己做的标记。20年以后,他们回到中学去看望自己的老师,一群乌鸦在他们的头上,呱……地大叫,这群人想到自己这几年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当其中一人发现,领头的那一只乌鸦是曾经被自己做过记号的。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乌鸦并不是现在人称的“乌鸦落在猪身上”,现在我知道乌鸦是十分聪明的。书中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我总是在这些人物中去寻找自己的影子。

我曾读过《郑和下西洋》,这篇历史故事是明朝第三位皇帝,他叫朱棣,年号永乐。当年他派马和下西洋开辟海上商贸之路,马和做了许多对大明朝有巨大贡献的事,永乐为了表彰他,给他赐姓“郑”于是马和就改为郑和。

我还曾读过《朱元璋》,他原名朱重八,年少时就痛苦地失去了家人,一生经历了很多事,做过和尚、当过乞丐,与劳苦大重造过反,最后通过努力当上了皇帝,他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历史人物。

我和书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忘记烦恼,心变成书中的小鸟,轻盈地飞翔,在书的天空,心变成鱼儿,自由地在河中游着,书让我微笑、让我流泪、让我陶醉,带给无穷的乐趣,带给我许多知识,明白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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