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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19 18:00:32
 

我喜欢作文一:

古人不远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我喜欢作文三:

家里,我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弟弟的关心;在学校,我有老师的关心和照顾,爱我的同学,还有最懂我的心的付煜瑶,也是我的知己。

她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双浓黑的眉毛下边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鼻子低低的,长着一张小巧玲珑、可爱的嘴巴,非常能说会道,很会逗人开心,一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小酒窝,里面装满了欢乐,让人感到温暖。为什么说它是我的知己,看了下面的事你就明白了。我上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班主人选我当值周生,我尽心尽力的去当,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得很认真,把自己的潜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刚开始这几天过得挺顺利,可眼看就剩下最后两天了,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脚又疼了起来,但我又坚持了一天,最后一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跟马老师说,可能马老师以为这一点小毛病不会牵扯到我当值周生的工作的,也就没换。付煜瑶和我一起值周,以为他最懂我的心,我也只和她说我的心里话。付瑶煜见我这样,就去和马老师商量。

而许晴却倒我这来打小报告来了、编了一个谎(这也是事情过后才知道的)说付瑶煜在马老师那说我坏话,马老师听了还说以后干什么事也不用我了。因为徐晴是我信任的好朋友,我也就相信了徐晴的话,听完我很伤心,因为马老师不信任我了,不再用我了,我非常气愤地说了一句话:“付瑶煜怎么能这样做呢!”说完就跑走了,我自己躲在无人的角落偷偷流泪,因此我们两人之间闹别扭,不在一起玩了。时候我心里感到不安,心想:付煜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我想问付煜瑶,但没好意思开口,也没和他沟通。就这样子过了一个星期,等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一,付煜瑶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我看完以后才知道许晴欺骗了我,更加欺骗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友谊。那封信里有一句话特别让我感动,付煜瑶在心里说:胡艺娜,你要骂就就骂我吧,不管别人的事。

那封信我带现在还保留着,它不仅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还是我谨防上当的警钟。事后我们的友谊更加深了,无坚不摧。这就是我的知己——付煜瑶。

我喜欢作文四:

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数不胜数,都给人们带来了心灵上的震撼和人生道路上的启迪。其中,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狼王梦》。

无可否认,文中的紫岚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她为了继承丈夫的遗愿让儿子走向狼王的宝座,不惜一切代价,放弃了容貌、爱情和幸福,在惨烈的竞争中,总是竭尽全力给儿子创造有利的条件。我认为,她虽然可敬,但同时也很可悲。回忆一下,大儿子的死是因为她急于让儿子锻炼狼王的胆魄,狠心将还不满周岁的儿子囚禁在山洞里,让金雕吃掉了;二儿子的死是因为她急于让儿子在狼群中树立威信,让儿子带头捕猎,结果中了猎人的圈套;三儿子的死是因为她从小疏忽了对三儿子的照顾,把全部的精力都投注在了大儿子和二儿子身上,给三儿子造成了自卑的心理,在争夺王位时被现任狼王用意念打败,被群狼分食。

看看紫岚儿子们的死因,虽说都不是紫岚亲手杀害,但在一定程度上与紫岚疯狂的育子行为有很大的关系。整篇文章,沈石溪用动物的视角、人类的思想描述了动物的处世原则,用轻松、诙谐的语言描写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情节,使读者对狼这种动物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实,紫岚的做法与现在许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相似。

这些家长以“爱的名义”要求孩子在课余时间上这个学习班,补那个学习班,搞得孩子晕头转向,失去了最宝贵的本色童年。他们认为给孩子童年是在浪费时间,其实他们不知道,一个缺少童年的人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可是狼群弱肉强食的生存原则也如实地反映了现在的社会现实,现在上学压力和就业压力那么大,分明就是“狼多肉少”,所以,这是很矛盾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掌握好一个合适的“度”,慢慢加温,但终究要达到把水烧到一百度的目的。

《狼王梦》之所以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因为它在带给我心灵上的震撼的同时也让我领悟到了许多人生道路上的道理。所以我要向广大读者强力推荐《狼王梦》这本引人入胜,环环紧扣的动物小说,希望它也能给大家带来深刻的感受。

我喜欢作文五:

要说我喜欢的人可多了,最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很很敬爱的曾老师江老师、特特崇拜的小江流儿。。。。。。可我最喜欢的人还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哥们儿――邱东雄。

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尖尖的鼻头,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乌鸦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次考试只要他比我考得好,这张嘴准会在我老妈面前小广播;一旦他不如我时,那张嘴便会鸦雀无声了。但这并不能影响到我们的友谊)。他还有一脑子的知识,一肚子的力气和一身的正义与勇敢。

记得有一次,天灰蒙蒙地刮起了大风,正好赶上深秋时节,吹得树枝光秃秃的,落叶满街乱“跑”,尘土四处飘荡。我和邱东雄手挽手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我们顺着风追着漫天飞舞的落叶,欢快地跳起了拉丁舞,这时,邱东雄突然来了一个大刹车,我正准备取笑他脑子进水了,可他那欲哭的表情实在令我惊讶。顺着他那同情的目光,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举着一把超大号的扫帚艰难地扫着地上的落叶与灰尘,累得大汗淋漓。于是他不由自主地跑到老奶奶面前说了一声:“我来吧!”就夺过又大又沉的扫帚,卖力地扫起来。我被感动了,也不甘落后地跑到那儿拿起一只簸箕,帮着清理地上的垃圾,直到把落叶全扫干净为止。

还有一次,一下课,我就跟邱东雄下了“挑战书”,看看谁的知识更渊博,谁就能把对方PK掉。这次我们比赛的是地理知识,我拿出我的杀手锏――歪门邪道,和他开战了。他得意洋洋地

考我他的新得――墨西哥、巴西的首都?这哪能难倒我嘛,我毫不犹豫答道:“墨西哥城和巴西利亚!看我的――赤道几内亚是在赤道的南面还是北面?”“啊――”这下邱东雄傻眼了,他挠头抓腮了半天终于哑口无言了。我轻松地取得了这个回合的胜利!第二天一早,没想到他就拿着《世界地图册》把我出的题的答案指给我看。当时,我真佩服他对知识的一丝不苟啊!

那天放学后,我们俩趁着监督同学打扫卫生时赶紧做家庭作业。一会儿,曾老师进来了,邱东雄立刻站起来对着老师大叫:“老师,老师,我的作业做完了张川还没做完呢!”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心里那个恨啊,真想把他煮了吃!只听老师笑呵呵地说:“你是做完了,可你没张川做的认真!”虽然,我有些反感他的沾沾自喜,但自那次以后,我尽量加快了速度,他也提高了作业的质量。我们俩总在你追我赶!

邱东雄,我们永远是最佳的竞争对手、最好的铁哥们!我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六:

说到《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我也是一名“西游迷”。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聊“西游”。

《西游记》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让多少人手不释卷。我第一次接触到《西游记》时就深深地为它的魅力而折服。那时我才5岁,和妈妈路过一家书店,封面上活泼的“毛猴儿”吸取引了我的眼球,本以为这是一本有趣的连环画,心里痒痒的,“死皮赖脸”地央求妈妈买下来,没买,就赖在那不走了。当时妈妈赶时间,只好“忍痛割爱”,“牺牲”了15元钱。从此,我“西游记梦幻之旅”开始了。说人物,我最喜欢“毛毛石猴”孙悟空了,说情节,我最喜欢“双猴记”,这部分中真假言谈举止一模一样,就连法力无边的南海观音也无法辨出真假,两个孙悟空你一言我一语,你一拳我一脚,从花果山争到南涨,从南海争到西天。

仍是真假难辨,不叫人眼花缭乱才怪哩!一次,我又捧着《西游记》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夜深人静时,我仍在“挑灯夜读”,因为人家都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或许是太累了吧!不知什么时候,我便带着西游记进入梦乡。梦中怪事常常有,今天怪事特别多。我来到了一间洁白宽敞的教室,里面坐着许多与我年龄相仿的小孩。这时,老师走了进来,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双眼,那竟然是孙悟空。“孙悟空来了!”同学们不约而同地欢呼雀跃。仔细一看,他没了从前泼猴样:笔挺的西装,油光锃的皮鞋,炯炯有神的火眼金睛。他开始给我们上数学课,没有枯燥无味的讲解,没有接二连三的练习。他在黑板写了两道一步的应用题。我一看,似曾相识,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书中的例题,只不过被一分为二罢了。待我们做完,他言简意赅地讲评,接着他给我们讲了个由《西游记》改编的智力小故事,正当我们沉醉于惊险离奇的故事情节时,他话锋一转,又回到了刚学的知识中来了,这是我才明白,他是在用这种方式帮我们掌握刚学的知识。真好,听故事,学知识两不误。

此后,孙悟空老师每一节课都有不同的花样,有时是脑筋急转弯,有时是智力闯关。自从他给我们上课以后,我们是笑声不断,教室成了欢乐的海洋。“哈欠!”忽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喷涕声把我赶出梦来。我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了,这时我才发现自己上演了一场“书桌喷涕睡梦图”

我喜欢作文七:

我家好似一个“微型花园”,不仅阳台有花,客厅有花,书房有花,就连卧室也要摆上一些花花草草。而这些植物,花就是一盆盆月季、菊花、三角梅、鞭炮花……草就是一株株芦荟、观赏榕树……可几个月前,爸爸却买回一盆矮小丑陋的仙人掌。

这些五彩缤纷的花中摆上一盆仙人掌,实在有些伤大雅,所以,我一直很不喜欢它,连续几个月不给它浇水。本以为几个月没有水滋润的它会变得十分枯黄,更加没有生机,然后死去。没想到后来等我准备去给它“收尸”时,竟看见它依然生机勃勃,还增加了些翠绿呢!这一点,让我在不喜欢它的立场上有些动摇。

仙人掌不仅生命力强,还可以治伤呢!

几天前放学路上,我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膝盖给摔伤了,蹭破了皮,还流了血。回家后,奶奶二话不说便用小刀割下一小段仙人掌的“触角”捣成汁,抹在伤口上,奶奶说:“别看这法子老,很有效的。它能给你治伤,你怎还讨厌它哩?”听着这话,我的心开始有点自责了。

几天后,我的脚果然好了,这时我突然想起那棵仙人掌。“它应该因为‘缺胳膊少腿’死了吧。”我心想。没想到,那棵仙人掌不但长出了被割的地方,还长出几朵浅黄的小花苞。这几朵小花苞并不是那么显眼,几小朵长在它们的刺边、头上,像是糖果纸被遗落在了它的身上。有一小朵已经绽开了小嘴,柔嫩的花蕊与娇小的花苞,把仙人掌衬托得像要出嫁的少女。它没有因为自己长出了小花而像母鸡下蛋一样,让大街小巷都要知道,反而更加害羞地把自己隐藏在群花之中。

我被震撼了,小小的仙人掌身上到底蕴藏着多少并不为人知的优良品质!

现在,我是完完全全地喜欢上了这朴素的仙人掌了,也许它并不美丽高大,也许它并没有少女的亭亭玉立,可是它却有中华民族五千年传承的优良品质!

我爱仙人掌!

我喜欢作文八:

每个人在呵护着生活,可是生活只为部分人开花。所以说很多时候,人之所以抛弃生活,其实是生活先抛弃了人。

乌江边,英姿勃发,不是霸王风范;临千军,镇定自若,满怀伤感与凛然。忘记了如何认识的你,只记得楚汉争霸震惊历史;忘记了为何迷上的你,只因为你冒死冲进阿房宫,为了心爱的女子,不顾自身安危;忘记了为何崇拜你,只觉得你慷慨赴死豪气冲天,只身大战汉军,虽身中数箭却屹立不倒。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我心中的你,传奇的人物,传奇的一生。你淡淡的走了,后人在评论时,只淡淡地说是不爱生活,可是你遭遇了多少谁了解?没有经历过又怎么会懂?你是我的偶像,你的中信中义令我折服,浴血为盟,你将刘邦视为亲兄弟,对其十分信任。尽管刘邦阴险,狡诈,甚至想要夺取你的天下,你还是信任他,与他坦诚相待,于是才有了楚汉争霸,才有了四面楚歌的遗憾与后悔,因为你的信义,我敬重你,也应为你的信义,我对你深感惋惜。记得攻入咸阳后,你变了:看不清“美丑”,辨不了是非,吕后的阴险与狠毒你不知,你只知她是你嫂嫂,她的话顺耳,她了解你的心意,孰不知她在利用你的仁义来实现夺权大计,这就是你的致命之处,是善良情感造成四面楚歌,造成垓下之战一败涂地。虽说刘邦胜了,你败了,可他是靠张良的足智多谋,韩信的用兵如神,他不具备称王的条件,你才是历史上真正的王。你和窦漪的爱情感天动地。窦漪先去,千古叹然。你用诗来发泄心中的愤怒与伤感,慷慨陈辞“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窦兮窦兮奈若何!”一曲终了,潸然泪下, 你们的爱情伟大而震撼天地。没有经历过风雨的人,总是把崎岖的山路一笔带过,可谁知道走路的人磨破了多少双鞋,流了多少血?我终于醒悟?整了整身上的行囊,真沉。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再次停留?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落在人后。只能坚定地迈开大步向前走。悠悠历史长河,我们无法评说谁是谁非,谁称得上是英雄,可你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你的威名千古流传,在我心中,你就是真正的英雄!

我喜欢作文九:

每个人,人生中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比如:《西游记》、《水浒传》、《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而我最喜欢的则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位居“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全过程为创作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细读来令人唏嘘感叹。

书中所塑造的大量血肉丰满、风采各异的人物也已成为我国文学史上不朽的艺术形象。 从贾元春,因贤孝才德被选到宫中做女史去,到被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从林黛玉,因母患病身亡,到,父令其去京城外祖母家长住。从“贾宝玉初会林黛玉”,到“中举遁空门”。从薛宝钗, “比通灵宝玉识金锁”,到“错演金玉姻缘”等。处处演绎着喜怒无常,举目皆是诗情画意。

《红楼梦》中词藻警人,余香满口。字字句句好似美轮美奂的水晶玲珑塔,写功细腻而不似蜜,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诗也能让人细嚼细尝。一个字有时也能代表一个很大的意思。就算你没有了解作者花的心血,从中也能猜出一二。 《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俩人互相互爱,而儿女姻缘自己和他〔她〕不能做主。从这可以看出封建末世的儿女姻缘是由父母做主,像“柔迎春误嫁山中狼”, “娇小姐伤心悲远嫁”……封建末世儿女姻缘有父母做主,未必不是好事,但也未必是好事。如果俩人难舍难分,或许会离家;或许会双双殉情,那时,父母后悔也来不及了;或许还会……总之封建末世儿女姻缘应由儿女双方互相看上。如果是这样,如花似玉的林黛玉、贾迎春、贾探春也不会有这样的悲惨或悲伤的结局了;英俊潇洒的贾宝玉也不会出家当和尚了。林黛玉是怎么去了的?是被贾母等一些人,活生生的气死了的贾母等一些人,明知贾林俩人相爱,却把两人分开了,插个薛宝钗进来。

《红楼梦》字里行间,都是作者曹雪芹的血,像“贾宝玉试才大观园”时所吟的诗、春节时所制的灯谜、结社时所吟的诗和闲暇时所写的诗等,如果作者曹雪芹没有丰富的知识和见多识广,怎能写出这么多的:雅字、雅词、雅句,雅诗?

我喜欢作文十:

想必大家一定读过四大名著吧。《三国演义》应该是人人都读过吧,不知道大家对里面的人物还记得几个呢?不过大家可能知道争天下的三个人吧:刘备,孙权,曹操。但是我要讲的并不是这三个人,而是辅佐他们的人,我认为辅佐他们的人更加比较的厉害吧。我今天要说的是我喜欢的历史人物:诸葛亮,诸葛孔明。想必他的聪明才智是大家都公认的吧。诸葛亮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发明家、军事家。三国时期任蜀汉丞相,辅佐刘备打天下。

他打仗的事迹大家都应该顺口说出那么好几个,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空城计,白帝城托孤火烧新野,三气周瑜,六出祁山,七擒六纵孟获。。。。。。。诸葛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他知识渊博,多才多艺,处事注重调查研究,瞻前顾后,深思熟虑,具有一个伟大政治家非凡的品格。所谓品格,顾名思义,即入的品质通俗地说,就是指人的“德行”。我国古代历来都十分重视人的德行,讲究人的品行修养的重要作用。在我的脑子中我记得最清楚的就应该是草船借箭了,这个故事为后面的赤壁之战奠定了基础。因水中交战需要箭,周瑜要诸葛亮在十天内负责赶造十万支箭,哪知诸葛亮只要三天,还愿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甘受处罚。周瑜想,三天不可能造出十万支箭,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来除掉诸葛亮。于是他一面叫军匠们不要把造箭的材料准备齐全,另一方面叫大臣l鲁肃去探听诸葛亮的虚实。

鲁肃见了诸葛亮。诸葛亮说:“这件事要请你帮我的忙。希望你能借给我20只船,每只船上30个军士,船要用青布幔子遮起来,还要一千多个草把子,排在船两边。不过,这事千万不能让你家都督知道,否则就不灵了。”鲁肃信以为真,并按诸葛亮的要求把东西准备齐全。两天过去了,不见一点动静,到第三天四更时候,诸葛亮秘密地请鲁肃一起到船上去,说是一起去取箭。诸葛亮吩咐把船用绳索连起来向对岸开去。那天江上大雾迷漫,对面都看不见人。

当船靠近曹军水寨时,诸葛亮命船一字摆开,叫士兵擂鼓呐喊。当时正在训练水军的是蔡瑁和朱允,他们擅自指挥射箭,当然这已经中了诸葛亮的计策了,开始射箭,诸葛亮这个计谋真是一石二鸟之计啊,既借到了箭,又除掉了曹操的两名训练水军的大将,当然了这中间也少不了周瑜的帮助了。如果让我评价诸葛亮我可以用淡定来评价他,于是不慌不忙,这也表现出了他的自信吧。

我喜欢作文十一:

我是一个兴趣爱好很广泛的小女孩,我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有充满欢声笑语的新年大联欢;有令人赏心悦目的春游;有紧张激烈的跳绳比赛……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下象棋。因为下象棋不仅可以让我学会开动脑筋,思考每一步棋路,还可以使我变得专注不急躁。

风和日丽的一天,我与妹妹又在院子里摆开棋局,进行了一番较量。我们先各自摆好自己的棋阵,棋局正是开始。第一局由我先出棋,为了给妹妹来个下马威,我得好好思量一下第一步棋的走法,我想。妹妹见我拿着棋子,好久还没下出第一步,她早已迫不及待,不停地催我快一点。在她的催促下,我还是不慌不忙地走出了自己的第一步棋。就这样,在催促和等待中我们杀得“你死我活”,不分上下,连奶奶什么时候到我身后来观战我都不知道。可自从知道奶奶来后,我就有些心不在焉了。我下完一步棋后不是专心思考下一步怎么出棋,而是不时的回头看奶奶,希望她夸我棋下得好。然而就在我心不在焉时,一向技不如我的妹妹竟然赢了这一局。赢棋的妹妹开心极了,而输棋的我却沮丧极了。

第二局开始了,我重新振作起来,认真思考自己要下的每一步棋,认真观察妹妹下的每一步棋,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因为我输掉了第一局,第二局如果再输了,我就没有赢棋的机会了,所以为了赢得这关键的一局,我每下一步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再看妹妹,她也下得很认真,看样子也是志在必得。终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拼杀,我扳回了一局。妹妹见我与她打成1:1平,下一局她获胜的机会不大了,便耍赖,说我下棋太慢,这局不算。她还说如果我再下还不能快点,就算她赢了。我听了,当然不同意,就和妹妹争吵起来,最后在奶奶的调解下,我们才好不容易开始了第三局。

第三局时,我们都只顾下自己的棋,谁都没有说话,还在为刚才的争吵生气冷战呢!不一会儿功夫,我就感觉妹妹有些招架不住了,我连连吃它的棋,她却毫无办法。最后我使出杀手锏,用“炮”炸掉了妹妹的最后一枚能吃的棋子。就这样,我最终以2:1赢得了这次棋局。

这次下棋的经历,让我明白: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认真思考,这样才会做好。

我喜欢作文十二: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就是分享。

我正真理解它是在一个下午。

那天我过生日,妈妈特地给我买了一个六寸的鲜奶蛋糕。圆圆的蛋糕上涂着一层厚厚的鲜奶,一股浓浓的奶香在空气中酝酿,最上面有三颗红中泛白的草莓,还竖着一块写有“HappyBirthday”的金字的巧克力,真是令人垂涎三尺!

我想忍一忍,等到妈妈让我吹完蜡烛后再动手,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妈妈丝毫没有想要插蜡烛的意思,我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抓起叉子,正准备扑向蛋糕,忽然,妈妈用几千分贝的声音喊住我“停——!”幸好我反应快,蛋糕依然完好无损。妈妈拍拍胸,长长地舒了口气,“哎……吓死我了……还没吃就好,还没吃就好。”这时的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今天可是我生日啊,为什么我没吃蛋糕妈妈会说“还好”呢?妈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她一边把中间有草莓和巧克力的那一块挖出来,放在盘子里,一边解释说:“我听说对面的盈盈生病了,你把这块送给她吧!”什么,六寸的蛋糕我们自己家的人吃还嫌小呢!哪还有拿这么多送人的啊!可妈妈却说:“好东西就要一起分享嘛!”

只好去啦,我极不情愿地叩响了盈盈家的门。

开门的是盈盈,她一看见我手上的蛋糕,便高兴地说:“姐姐你今天过生日呀,生日快乐!”“是呀……”我强颜欢笑。“来,快进来坐吧!”“嗯”我把诱人的蛋糕递给盈盈,嘴巴在笑,可心里却在哭,还时不时的呻吟着“我的蛋糕啊!”

盈盈把蛋糕分成两块,拿起其中的一块,来不及用叉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亦乐乎。吃完,她又端起剩下的那一块,献宝似的奔向厨房,喊:“妈妈,姐姐给我送蛋糕来了,可好吃了,你也尝尝吧!”盈盈妈妈闻声走过来,连声对我说:“谢谢!谢谢你和你妈妈!”

望着盈盈满是幸福的笑脸,感受着母女俩的谢意,一种柔柔的东西涌上心头。原来一块蛋糕竟能给一个病人带来这样的快乐,分享竟是如此美丽。

盈盈妈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厨房里端出几个玉米,说:“这是我们自己种的,吃一个吧,还不错。”我看玉米不多,刚想推辞,盈盈说:“好东西就要一起分享嘛。”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我便拿起了一个玉米。

盈盈吃着甜甜的蛋糕,我吃着甜甜的玉米,我们心里都甜甜的。

分享蛋糕蛋糕会越来越小,分享快乐,快乐却会越来越多。从此,我爱上了分享。

我喜欢作文十三: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记得妈妈刚从书店买回来的时候,我第一眼看到它,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它。

我翻开它,去体味内容的情趣,去寻找他的精华,去挖掘它的宝藏,去结识故事中的主人公。静静地课堂上,孩子们都在写作业,小豆豆突然站起来,跑到窗边同燕子说话,全班哄堂大笑,这种情况不是一两次了;小豆豆把抽屉盖子打开,又“啪”的一声关上;用蜡笔满桌子画画,提一些古怪的问题让老师头疼万分……经过这么多稀奇事,学校决定让她转校。当看到这时,我忍不住“咯咯”地笑起来。后来,小豆豆进了一所由电车做教室的“巴学园”,这座特殊的学校只有五十人,教育方式更是别出心裁:每天上课的科目有同学们自己选择;去散步,到野外郊游,吃饭要吃“山的味道,海的味道”,还必须唱歌“好好嚼啊……”

我被这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读的如痴如醉,满口余香,不知“今夕是何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巴学园”被B29飞机摧毁了!读到这里,我第一次感到战争的残酷、可恶,第一次感到和平的幸福与温馨。这本书吸引我的原因是黑柳彻子写出了我们儿童的真实面貌,这种真实的面貌在其他教育类书籍里很少见,可在现实生活里,在每个孩子的身上又都似曾相识。记忆可以传染,当看到作者把记忆翻新的时候,我也跟随作者回望我的童年,最后的一年让我们好好珍惜吧!小豆豆向往穿上有很多褶皱的灯笼裤,因为他羡慕穿着灯笼裤的大姐姐,一跺脚,露在外面的大腿就会颤悠一下。

而我小时候想穿高跟鞋,以为穿上它会很好玩,于是当妈妈休息时,我就赶紧从床上下来找出要比自己脚大好多的高跟鞋套在脚上,然后特意在屋里“咯哒,咯哒”地走上两圈。我还喜欢小豆豆的妈妈。现在,大多数家长都习惯为孩子承包一切,不让孩子玩、做家务,认为孩子学习好就行了。错错错,应该把孩子放到大自然的怀抱中去,让他们去发现,探索奥秘……别把孩子整天锁到房子里,使他们失去好奇心和童心,变成一个实实在在的书呆子。在我伤心时、难过时,它给了我快乐;在我闲暇时,它充实了我的生活;在我遇到困难时,它给了我勇气……

这种体会正是它带给我的。它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窗边的小豆豆》!

我喜欢作文十四:

穿越厚重的历史,走过曲折的流年,在泛黄的书页中,我遇到了她——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在那嶙峋而立的天一阁旁。

她在徘徊,在迷茫,在哀叹……虽不知她的名字,我却感受到了她那颗执著的跳踏的心……她虔诚的祈祷终究无法穿越天一阁厚厚的墙壁,她渴求的目光也无法融化一把把冰冷的锁,她的青春、她的柔情、她的渴望都无法使那一扇朱红的大门打开。她只能徘徊在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可是,这又能怎样呢。江南迷蒙的细雨沾湿了她的衣襟,落红铺满了青石小径,覆盖了青石上绿绿的苔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她轻轻地拾起一瓣残花:花已落,仍然如此明媚鲜艳。是什么使花儿如此悲壮如此凄美地从枝头飘落?它怀着怎样的心境?是迷惘?是失落?还是遗憾?花儿无言,只是优雅地轻盈地飘落,飘落……“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她的叹息是那么无力,在空气中弥散,没留下一丝痕迹。

叹息可消散,往事却无法如烟似云般消逝,她忆起了曾经。当初,太守送来了丰厚的聘礼,少年献上了殷切的盛情,父母一遍遍地述说太守之权倾朝野,媒妁一遍遍地述说少年之倜傥风流,可她低头不语,双眉紧锁。最终,父母只好同意她嫁入那个爱书成癖的范氏家族。她的双眉舒展了,她的眼眸闪亮了,她的笑靥明媚了。她将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她将于“天一阁”千百万藏书中消永日,她将与那饱读诗书的范家少爷执手偕老!我看到了她的满意,她的快乐,她的幸福……然而,她生命的春天并没有随着她的出嫁而来临。范家森严的防范措施,使她无法踏进天一阁一步;范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家规,更是使她无法触及到任何一本书籍。她闪亮的眼眸黯淡了,她明媚的笑靥消失了。我看到了她的失落,她的悲伤,她的后悔……日子一天一天地流逝。

她只能徘徊在那离天一阁最近的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她只能仰头望一望夕阳余辉中天一阁紧闭的户牖,一次又一次。她只能闻一闻从朱红的户牖的缝隙散逸的芸草的余香,一次又一次。穿过尘封的岁月,在那本《风雨天一阁》中,我看到了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无比忧郁无比哀怨无比无奈的眼神……她离我不远,真的,不远。我似乎触碰到了她的内心。在泛黄的书页中,我与那个爱书的女子相遇,她的名字,并不重要。她的执着,她的书香之气,在感动着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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